第一百九十三章 路遇不平(2 / 2)

李国华不厚道的笑出来。

在拥挤的巷子中,来回的寻摸着,要不凌晨去鸽市找一点好玩的东西,无论是收藏古玩字画,还是其他有趣的东西。

也好打发时间。

...

「站住。」

前面有一对小青年,气喘吁吁的在大街上跑着,后面还有带着红袖标的人追着。

「世风日下。」

「这年头难道还没有一点的约束了。」

后面的老大妈,边追赶,边骂骂咧咧的。

「王大妈,您老这是在追什么啊。」李国华有些不解,很少看到街道办的王大妈还有另外几个热心肠的大妈,当街追捕人了。

「造孽啊。」

「现在的小年轻也太不懂得自尊自爱了,刚才在桦树林,我跟街道办的几个大妈过去想着捡点树枝回家烧火,可是就遇见了这一对男女在树林中做一些羞羞的事情。」

有刺-激到。

李国华为刚才那奔跑的衣衫褴褛的小青年男女感到一阵的头疼,这年代可是非常的注重礼法的。

….

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虽然大家表面上宣扬自由恋爱,可是这大街上也没有看到几个人搂搂抱抱,哪怕是夫妻行走在大街上,也是紧挨着。

相聊甚欢!

咳咳。

「国华,你是年轻的小伙子,你去给我将他们两个人追回来,我给你发一个大红花。」气喘吁吁的王大妈,跟李国华闲聊两句。

也不忘许诺。

要见这一对野鸳鸯给就地正法。

「好啊。」

李国华也想看看这究竟是谁这样大胆,大白天的去桦树林,当然晚上更加的不安全,这不少的街道办的大妈,晚上睡不着。

就喜欢遛弯。

之前的时候,也不是没有抓过几对野鸳鸯。

最后的结果。

显而易见。

一路奔跑。

在一处拐角的巷子里面,李国华堵住了两人,仔细一瞅,原来是周秉义跟冬梅,这两个家伙也是好大的胆子。难道是私定终身吗?

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爱情。

「国华。」

周秉义认识李国华,连忙讪讪一笑,从兜里面掏出一盒大前门,塞到李国华的手上,颤颤巍巍的解释道:「我们两个是自由恋爱。」

「你可不敢将我跟冬梅给交出去啊。」

周秉义点燃火柴,李国华接过之后,吐出一口烟雾。

「你不是要去当知青吗?怎么还在这里啊。」

李国华有些不解。

对于这个老六,李国华也确实不想交恶,毕竟为人不错,也懂得人情世故,可是比他那个弟弟周秉昆懂事多了。

哎。

「这不是就在郊区吗,距离也不远。」

周秉义有些慌乱,似乎听到了街道办的大妈,咋咋呼呼的声音了,眼神之中还带有一丝的哀求。

「你们走吧,不过不要一起走,分开走就行,这样也就不会被发现,还有冬梅,你身上的发卡哪里去了,赶紧带好,乱糟糟的一看就是在桦树林做了羞羞的事情。」

过来人的李国华提醒道。

咳咳。

「没有。」

周秉义连忙摇头,他们两个就是在桦树林聊了一回天。

「打扑克没有。」

「什么意思?」

冬梅也是一个泼辣的妹子,对李国华这吊儿郎当的样子,还带有一丝的警惕。

「没意思。」

「赶紧走吧。」

李国华将大前门揣进自己的兜里,晃晃悠悠的走出巷子,恰好碰到王大妈,两人一阵极限拉扯。

「国华,看见他们没有啊。」

摇摇头。

李国华解释道:「那两人跑的跟兔子一样,我看他们一扭头钻入巷子,就冲进来,可是这巷子四通八达,好几个出口。一时也没有发现他们的位置。」

哼!

王大妈继续愤愤不平。

「这一次,他们有这样的好运气,下一次可就不一定了。」

「国华,你也辛苦了,这虽然没有找到,可是王大妈也看到你的努力了,以后有什么事情跟王大妈说,绝对给你办的妥妥的。」

王大妈拍着胸脯道。

「那感情好。」

李国华将王大妈送走之后,才想起来阎埠贵这家伙似乎还被堵在澡堂子,会不会将他压在里面,清洗水池啊。

坏了。

至于大红花,他都没有找到。

自然是闭口不谈。

晃晃悠悠。

李国华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「周秉义,你对李国华为何如此尊敬啊,他也不能把我们这么着啊。」冬梅有些不解,当然也是心疼那一盒大前门。

好几毛呢?

平日里,他看周秉义都舍不得抽一根,基本上都是遇见领导之后,这才拿出来给他们发烟。

现在便宜他了。

「国华,之前是一个街熘子,也没少拍婆子,打架斗殴,都是拿手好戏,也一直没有被抓住,不过今年的变化比较大。」

「我下乡当知青,他不知道走通了什么关系,这直接去轧钢厂当驾驶员了,这可是八大员之一,都知道油水足。」

周秉义有些怅然若失的解释道。

腐竹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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